长春市地税局稽查局利用近4个月时间,对长春市130户建筑业纳税人进行了税收专项检查。检查结果显示,长春市建筑业营业税主要在6个环节存在问题,原因有4个方面。一是企业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造成依法纳税水平低下。二是企业法人、管理人员对财务处理及依法纳税重视程度不够,造成会计资料失真,税款计算不实。三是由于目前税收管理员管户过多,不可避免地存在管户不到位,纳税辅导不到位的问题。四是个别税收管理员缺乏责任心,管理中只求广度不求深度,对一些问题不能及时跟进,及时解决。这次专项检查共查补营业税款1119.12万元,课征滞纳金27.43万元,罚款18.29万元。 专项检查结束后,这个局向各基层征收机关和代征单位下发了检查情况通报,并就进一步加强建筑业营业税的征收管理提出了6项措施。 一是规范委托代征管理,要求各代征单位要严格按照委托代征规定的范围和权限实施委托代征。 二是要求征收局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管理,实施建筑项目全程监控。税收管理员要定期到建设单位、施工现场了解情况,按工程项目投资额大小、合同期限长短等及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履行纳税义务。 三是加强与房地产管理、审批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共同规范建筑行业税收秩序。建立与房地产开发审批、管理环节的信息交流制度。 四是加强对建筑业挂靠现象的管理,解决建筑收入和成本不实的问题。 五是加强税收管理员的管理和培训。要求税收管理员要深入了解所负责范围内税源户数的变化情况,及时掌握范围内纳税人生产经营状况,防止户管盲区的出现。同时,要求税收管理员对重点户、重点环节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和管理。 六是加大税法宣传的针对性,形成依法诚信纳税的社会意识。首先,加强对建设、施工单位法人、财务人员的税法宣传,提高依法纳税水平;其次,加强对施工单位特别是项目承包人的税法宣传,让这些承包人知法、懂法、守法,从源头上减少偷逃税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