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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事业建设费
来源:12366    作者:    时间:2008-08-20 【字体:  】 【关闭

  缴纳义务人
  根据《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义务人。

  征收范围
  根据《吉林省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凡在我省境内经营的各种营业性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高尔夫球、台球、保龄球等娱乐场所,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纸、刊物等广告媒介单位以及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均应按本办法的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缴纳方式
  文化事业建设费由缴费人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计算公式为:
  应缴文化事业建设费费额=应纳娱乐业、广告业经营收入×3%
  由地方税务机关在征收娱乐业、广告业的营业税时一并征收。缴费义务发生时间:为缴费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证的当天。缴纳期限与缴费人缴纳营业税的期限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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