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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个人支付房租是否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来源:12366    作者:    时间:2008-04-17 【字体:  】 【关闭

  我企业租了某个人的房屋用于生产经营,我企业支付租金时是否有义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代扣了之后是否支付我2%的手续费?

  答:国税发[1995]065号规定: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扣缴义务人的法定义务,必须依法履行。
  第四条  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下列所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三)劳务报酬所得;
  (四)稿酬所得;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第十七条  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可将其用: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但由税务机关查出,扣缴义务人补扣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不向扣缴义务人支付手续费.

  提示:按照上述规定您应当代扣代缴,对按照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应按2%支付手续费。

  --12366地税5号座席员解答
  2008-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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