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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综合类发票的名称和使用范围
来源:    作者:    时间:2007-05-14 【字体:  】 【关闭
  我省综合类发票共有六种。
  第一种为吉林省地税税控装置发票,它的使用范围是:用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销售不动产中各个行业的经营使用。
  第二种为吉林省地税卷式税控发票,它的使用范围是:用于安查实征收中蝗娱乐业、服务业。文体体育业中各个行业的户使用。
  第三种为吉林省地税代开专用发票,它的使用范围是:用于纳税人临时发生应税劳务或应税行为时使用,本票由税务机关填开,不得对外销售。
  第四种为吉林省地税收款凭证,它的使用范围是:用于税务这机关在销售发票和表证单书及刊物等时使用。
  第五种为吉林省税务资金往来预收凭证,它的使用范围是:用于企业内部间资金往来以及各行业的预收款项目,不作为报销凭证。
  第六种为吉林省地税定额吉林省地税定额发票是按人民币的七种面额设置的,它的使用范围是:用于安装税控装置外的文化体育、邮电通信、娱乐、服务行业等使用(使用时同税种不同税目的,以经营项目来分别版税,区分不开的,一律按税目中的高税率科教片计算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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